府院联动丨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召开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使用联席会议

法律领域: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工作,建立规范、便捷的救助工作机制,充分用好、用活、用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切实发挥社会救助的作用,践行“生命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3月30日上午,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公主岭市公安局、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使用联席会议,就全面推进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工作进行磋商研究。市法院副院长李洪钢,市法院执行局局长戴允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赵建国,长春市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徐卫东等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长春市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徐卫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赵建国等领导分别通报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成立以来救助基金垫付分类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分别就工作进展、面临困惑及难点进行逐一说明并结合救助基金工作实际提出了建议。

公主岭法院副院长李洪钢对救助基金垫付分类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工作进展、面临困惑及难点进行逐一说明并指出:一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细化工作措施,发挥专业作用;二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各单位人员、工作措施要落实到位;三是依法落实符合垫付的情形,针对追偿难、核销难的问题,积极出台追偿、核销制度,促进救助基金建设发展;四是强化业务培训,做好垫付追偿工作。

通过磋商交流达成了四项共识:一是建立救助基金制度,提高救助效率;二是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保险、公安行业、部门联动作用,切实发挥社会救助的作用;三是做好对上对下沟通、衔接和协调;四是适度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宣传。

交通事故救助垫付机制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形式。本次座谈会探讨了如何实行快速反应、有效救治,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下一步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筑牢生命保障,架起了绿色桥梁。

编      辑:温丽娇

复      核:孙   可

审      核: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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