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想让律师帮忙“支招”
12348律师接到咨询电话后
“手把手”教会她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到底怎么做
听录音吧
张女士
1.今年以来只发了三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回答一 音频: 进度条 00:00 00:06 后退15秒 倍速 快进15秒12348
张女士
2.当时公司领导通知不发工资,我们以为整个公司都是这样,就默许了,这有法律效力吗?
回答二 音频: 进度条 00:00 00:35 后退15秒 倍速 快进15秒12348
张女士
3.当时公司领导具体怎么形容公司运营艰难,有没有存在欺骗我们的情形,我也记不清了,并且没有录音,我该怎么举证?
回答三 音频: 进度条 00:00 00:25 后退15秒 倍速 快进15秒12348
张女士
4.我应该先提出辞职,还是先申请仲裁,这个先后顺序对结果有影响吗?
回答四 音频: 进度条 00:00 00:21 后退15秒 倍速 快进15秒12348
张女士
5.申请仲裁时我应该准备哪些证据,证据在什么时候提交?
回答五 音频: 进度条 00:00 00:30 后退15秒 倍速 快进15秒12348
张女士
6.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参照2019年的平均工资水平还是2020年的平均工资水平?
回答六 音频: 进度条 00:00 00:58 后退15秒 倍速 快进15秒12348
张女士
7.公司办公地在朝阳区,注册地在东城区。公司同事投诉了欠薪一事,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查,我申请仲裁应该是在东城区还是朝阳区?两者有冲突吗?
回答七 音频: 进度条 00:00 00:09 后退15秒 倍速 快进15秒12348
张女士
8.仲裁的整个流程是什么样的,中间有调解过程吗,后期会有强制执行吗?
回答八 音频: 进度条 00:00 01:05 后退15秒 倍速 快进15秒12348
案情回顾
张女士是北京某旅游公司员工,由于旅游行业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张女士一直在家办公。
从今年2月份开始,公司就没有再全额发放工资,只按照北京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了基本工资。张女士和同部门其他同事对这一情况表示了理解,也愿意和公司一起渡过难关。
今年5月底,公司领导通过微信语音通知,公司运营困难,基本工资也将停止发放。张女士及部门同事体恤公司难处,对这一结果也默许了。半年来,张女士只收到了5000余元的工资。后来,张女士及部门同事偶然发现,只有自己部门没有发放工资,其他部门的同事还在照常发。得知这一事实,大家气愤难平,找到公司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却以“公司领导已征求他们同意”为由不再补发工资。
张女士想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索要经济补偿金。但如何申请劳动仲裁,怎么才能争取对自己有利的仲裁结果,张女士心中满是疑惑,于是她拨打了12348法律咨询电话,正在值班的京润律师事务所杜凯律师耐心细致与张女士沟通了近半个小时,一一解答了她的问题。
仲裁
因在解决纠纷中
具有快捷性、实用性、专业性和高效性
已成为首选经济纠纷解决方式
但是
很多人
劳动仲裁与商事仲裁
傻傻分不清
今天告诉你
劳动仲裁和商事仲裁区别
机构设置不同
在实践中,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各个县、区一般都有设立。然而,解决商事纠纷的仲裁委员会只在直辖市、省会、设区的市设立,且各地仲裁委员会相互没有隶属关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适用范围不同
劳动仲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④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而商事仲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即经济类纠纷,但不包括与身份有关的纠纷、劳动争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以及行政争议。
法律适用不同
因受理的案件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委员会在解决纠纷时主要适用的法律规范亦不相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主要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仲裁委员会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主要适用《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管辖方式不同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商事仲裁必须以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委员会才具有案件管辖权,并排斥人民法院的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裁决效力不同
劳动仲裁的裁决,除小额案件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商事仲裁的裁决,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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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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