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交通事故量下降 老年人占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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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江苏省“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环省行·南京站的活动现场,交警在向居民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通讯员 宁交轩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王茸 摄

南报网讯(通讯员 宁交宣 戎芬 尹峥嵘 记者 王茸) 农村道路因硬件基础条件差、车速快等原因,向来是交通事故高发区域。记者昨从南京交管局获悉,今年以来,南京乡镇农村地区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但老年群体事故率较为突出。

近日,江宁区江宁街道龙铜线朱门路段,一辆重型半挂货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造成78岁的电动车骑行人曹某受伤、车辆损坏。后经调查认定,电动二轮车骑行人曹某骑行时疏于观察,在事故中承当相应责任。

江宁区淳化街道也发生过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79岁的赵某骑电动车行至土远路路口时,与秦某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赵某、秦某受伤,两车受损。经查,赵某骑车在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秦某骑电动二轮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未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农村地区公共交通工具有限,不少老年人都选择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出行,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他们因身体机能受限,难以迅速做出反应,所以在农村地区,老年人骑行事故较为多发。

南京交管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南京乡镇农村地区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不仅总量同比下降22.4%,伤亡率也下降了33.3%,且电动自行车一般程序事故同比下降30.1%,死亡率下降4%。但是,60岁以上人群在一般程序事故中的占比相对较高,达到34.6%。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老年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与老年人交通违法高发分不开。

2月6日下午,65岁的叶某在江宁区某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载着孙子逆向行驶,二人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过马路时,一辆右转的小汽车剐蹭到叶某,他连车带人摔倒在地,所幸汽车车速不快,叶某没有受伤,但孙子满脸是血,吓得哇哇直哭。经交警认定,叶某因存在违法行为,要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2月19日12时27分许,81岁的孙某骑电动自行车沿江宁区湖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104国道路口,在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一辆沿着104国道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曾做过统计,在他们辖区,一个月共有22起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年龄超过60岁,且负同责以上事故责任,这在全月所有事故中占比接近10%。

“农村地区老年人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有:老年人安全意识相对薄弱,身体控制能力出现衰退,经过情况复杂路口时难以采取正确避险措施。”一名事故民警分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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