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3年2月3日10时许,李某某驾驶青*****号小型轿车从同仁市隆务镇前往曲库乎乡江什加村,当车辆行驶至曲库乎乡江什加村大坡弯道处下坡时,与完某某驾驶的青*****号轻型栏板货车在上坡处相撞,造成完某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内乘客轻微受伤,两车损坏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追究: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因双方当事人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相关让行规定。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在狭窄的道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之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完某某及乘客无责,并对交通违法行为罚款200元的处罚。
让行规则有很多
下面就来跟大家说说
常用的几条“让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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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有标志要遵守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02
直行让右侧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03
转弯让直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04
右转让左转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黄南公安交警温馨提示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转弯车让直行车
确保行车安全!